日前,经眉山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东坡区纪委监委对中共洪雅县第十五届委员会委员、洪雅县交通运输局原党委书记杜国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杜国勋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获取资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杜国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洪雅县纪委常委会会议、洪雅县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报眉山市纪委审核、眉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杜国勋开除党籍处分;由洪雅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眉山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洪雅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杜国勋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洪雅县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来源:清风扬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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